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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半島晨報》報導,自《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公布以來,該省首次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罰繳總計5420萬元。
按照《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年截至10月末,遼寧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罰繳資金總計5420萬元。其中沈陽市3460萬元,佔全省罰款60%以上;大連160萬元、鞍山780萬元、撫順160萬元、本溪20萬元、營口40萬元、遼陽500萬元、葫蘆島300萬元。罰繳資金將全部用於藍天工程治理大氣。(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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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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