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應證交所要求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22
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20日公告對我國廠商半
導體裝置及其套件專利正式展開337條款調查,影響波及宏達電
(2498)及華碩(2357)等兩廠商。
7.發生緣由:應證交所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依國貿局建議,已聘請律師答辯,釐清事實。
全案對本公司業務無立即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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