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發行國內首單小微不良貸款支持證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30 15:30
6月28日,招商銀行(600036,股吧)「和萃2016年第二期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標志着我國首單小微不良貸款支持證券落地。至此,上半年市場共完成3單不良ABS發行,實現了公司貸款、信用卡貸款和小微貸款等品種的全覆蓋。其中,招行獨占2單,開創了信用卡和小微不良貸款證券化的先河,並取得多項市場創新突破。
開啟小微不良資產證券化先河
據發行資料顯示,招行「和萃二期」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為4.7億元,法定期限5年。其中,優先檔3.6億元,占比76.6%,評級AAA,加權平均期限1.83年,發行利率3.98%,獲1.86倍認購;次級檔1.1億元,占比23.4%,無評級,加權平均期限2.22年,溢價2%發行,足額認購。證券交易遵循市場化原則,投資者呈現多元化特征。
「和萃二期」入池資產的基礎資產均為小微貸款不良債權,具有單筆金額小、抵押物可變現程度較高、地域分布較優等特點。從單筆金額來看,入池貸款平均本息余額約為97萬元,本息余額小於100萬元的資產筆數占到約66%,分散性極強。從抵押物類型來看,入池資產均為住宅或商鋪抵押擔保貸款,可變現程度較高,為資產池提供了較為可靠的回收保障。從地域分布上來看,入池資產涉及的借款人分布在全國13個城市,均為一線或主要省會城市,經濟和法律環境相對較好,房地產交易市場較為活躍,有助於押品的快速處置。
雖然抵押類不良貸款的回收總量更有保障,但回收的時間分布相對靠後,前期回收款有限,主要靠後續清收支持證券兌付,因此在交易結構中,設置了流動性儲備賬戶和次級檔證券持有人提供流動性支持的雙重措施緩釋證券的流動性風險。另外,設置了超額收益的階梯化分成機制,次級證券累計收益越高,貸款服務機構獲取浮動報酬的比例則越大,從而對貸款服務機構的盡職清收形成有效激勵。
創立小微不良資產證券化估值評級方法論
據業內人士分析,小微不良貸款兼具對公貸款的特性和零售貸款的共性特征,由於筆數較多無法借鑒傳統對公不良資產證券化逐筆盡調估值的方法。同時,由於抵押貸款的回收情況主要取決於押品狀態、司法環境等個性化因素,也無法借鑒信用卡不良資產證券化完全依靠歷史數據的評級分析方法。
據內部人士透露,在盡職調查方法上,項目秉持了重要性、全面性的原則,對一定比例的貸款進行了抽樣盡調,覆蓋了全部抵押品、訴訟階段、逾期階段、擔保類型和合同類型,兼顧了零售小微資產的共性與特性,提高了盡職調查效率。
在估值和評級方法上,兩家評級公司針對小微抵押不良貸款首次創建了評級模型,引入了第三方資產評估機構對押品和債權進行了獨立估值,部分意向投資人參與了前期盡調。各方基於招行不良小微貸款的歷史數據建立了回收率擬合模型,參考抵押物和債權的估值分析結果,結合宏觀經濟周期、市場利率假設、訴訟處置期限等進行壓力測試,對基礎資產池未來現金流回收情況進行審慎性預測,最終確定證券信用等級和發行金額。
市場化機制提升不良資產處置能力
2016年一季度,我國商業銀行不良率達到1.75%。在經濟下行期,改善資產質量、減輕不良包袱已經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經營的重中之重。在監管部門一貫強調和規范不良債權真實轉讓的政策背景下,不良資產證券化作為不良資產市場化處置的新途徑,越來越受到重視,專業投資市場也將引來發展機遇。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不良資產證券化具有明確的監管規范,需要眾多第三方機構參與,發起銀行繼續受聘清收,其運作模式具有陽光透明、市場化定價和批量規模效應的先天優勢,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都可以依靠這一套運作體系,在獲得預期投資回報的情況下,降低操作成本。
繼5月份招行「和萃一期」與中行「中譽一期」聯訣首發之後,「和萃二期」在6月份迅速落地,既反映了央行和銀監會對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政策支持,也展現了招行資產證券化運作機制的務實、高效,兩單不良ABS幫助招行降低不良資產本息余額約32億元,減負效果明顯。據悉,目前6家試點銀行多期項目正在加緊准備和陸續推進當中,招行基於公司不良貸款的「和萃三期」預計最快將於今年三季度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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