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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卓越成功:公告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更正實收資本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6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5/06/2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5/08/02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469,175,860 46,917,586 1.15

減資後 75,600,000 7,560,000 7.13

註:每股淨值係以105年第1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本公司業經10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

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294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

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本計畫書。

一、本次換發股份總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6,917,586股,每股面額為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69,175,86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39,357,586股(其中一般普通股為

27,054,776股,私募普通股為12,302,81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本次減少

資本新台幣393,575,860元整。

(3)減資比例: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率為 83.88663901%。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161.1336股,即每仟股減少838.8664股。

(4)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7,560,000股(其中一般普通股

5,196,815股,私募普通股為2,363,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75,600,000元整。

(5)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161.1336股,即每仟股減少838.8664股;減資後未

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

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

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二、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三、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5年7月16日

2、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5年8月26日

(2)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5年8月29日~105年9月9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05年8月30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8月31日~105年9月9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5年9月4日

(6)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05年9月10日

(7)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

(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買賣日

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後,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集保存摺

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後,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

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83號5樓,電話:02-6636 -5566)。

六、上述換股計畫作業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股

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依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

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196,815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68.74%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上述換股計畫作業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

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5年08月2日竹商字

第1050021155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收文日期為105年0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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