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懋: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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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789,998,78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78,999,878股, 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8383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公司名稱:穩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 1.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3.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 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前項資本總額內得保留1,000,000,000元,計100,000,000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前各項資本均授權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四) 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科技七路69號。 (五)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6人,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自105年6月24日至108年6月23日。 (六) 訂立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8年12月12日,第14次修正於105年6月24日。 (七) 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586,666,262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866,662,620元。 (八) 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 減少資本178,999,878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789,998,780元。 2. 減資比率:30.51136389%(因註銷庫藏股致減資前實收資本額減少,故調整減資比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上開收盤價承購之。 3. 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694.8863611股,即每仟股減少305.1136389股。 (九) 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407,666,384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076,663,840元。 (十) 減少資本緣由: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十一) 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如下: 1.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105年9月09日。 2. 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05年9月10日起至105年9月22日。 3.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05年9月12日。 4.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9月13日至105年9月22日。 5.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5年9月17日。 6. 換發新股票暨上櫃買賣日間:105年9月23日。 7. 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05年9月23日。(以匯款方式或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8. 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 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4. 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五、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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