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錸德科技: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 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5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6135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商業司105年08月16日商字第10501204650函核核准變更登記。 二、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8月24日臺證上一字第1050016671號函准予辦理。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公告相關事項如下: 一、公司名稱: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3.CC01080電子另組件製造業 4.C805030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5.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6.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7.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8.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9.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 10.F107190塑膠膜、袋批發業 11.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3.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5.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 16.F207190塑膠膜、袋零售業 17.F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8.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9.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20.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2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2.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23.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4.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25.JE01010 租賃業 26.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 27.F401010國際貿易業 28.D10106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29.E601010電器承裝業 30.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 3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北路42號。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九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77年12月17日訂定,105年6月14日修訂。 六、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mops.twse.com.tw。 七、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612,927,42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129,274,240元。 2. 本次減資新台幣8,461,352,94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46,135,294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3.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7,667,921,30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換發新股票1,766,792,130股。 八、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股換發0.67617344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該收盤價認購之。 九、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 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9月25日,並自105年9月30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2.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9月20日 3. 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5年9月21日起至105年9月29日止,停止辦理過戶。 4. 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5年9月19日起至105年9月29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5. 普通股新股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5年9月30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6. 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 換領新股票手續: 1.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民國105年9月20日(含)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3.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5年9月30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 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 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504-8125。 十一、 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二、 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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