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浪潮軟件澄清質疑
鉅亨網新聞中心
昨日晚間,浪潮軟件、浪潮信息針對媒體質疑,雙雙發布澄清公告,堅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并未發生改變。
此前,根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浪潮集團的股權結構、背后為員工持股等”,并且提到“濟南裕澤與德盛公司存在一致行動關系,實際控制人變更”。對此,浪潮信息表示,前者屬實,后者不屬實。
浪潮系此份澄清公告長達8000多字,對于實際控制人、“云計算”疑問以及關聯交易等問題進行一一澄清。
實際控制人仍為山東國資委
公告稱,浪潮集團原為國有獨資公司,2002年實施債轉股,山東省財政廳、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持有其63.88%、16.13%、19.99%的股權。此后經有關部門同意實施國有股權轉讓。2005年12月至今,浪潮集團股權結構為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8.88%股權,山東德盛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25%股權,濟南裕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6.13%股權,英大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持有19.99%股權。其中英大信托受濟南普特投資有限公司委托代為持有19.99%股權,濟南普特為該股權的實際出資人。
浪潮信息稱,山東德盛、濟南普特、濟南裕澤實際出資人為三個不同的員工持股會,三公司聲明彼此未簽訂任何有關一致行動人的協議,亦不存在任何關于一致行動人的其他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動人關系。
對于實際控制人變更問題,浪潮信息表示,浪潮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沒有因為浪潮集團 2004 年的股權結構變化而變化,山東省國資委和國投控股作為浪潮集團的實際控制人,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在董監事提名、主要領導任免、薪酬管理、經營業績考核、重大投資經營決策等方面對浪潮集團進行管理。
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浪潮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法律意見書》發表了如下結論性意見:德盛公司、普特公司、裕澤公司均為相關員工持股公司,股權分散,沒有實際控制人,該三家公司不構成一致行動人,該三家公司通過受讓浪潮集團的股權或通過信托方式實際享有浪潮集團的股權權益,沒有導致浪潮集團實際控制人的變更。浪潮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為山東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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