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煤業於其他市場披露的資料—2011年度A股末期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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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簡稱:兗州煤業 股票代碼:600188 編號:臨 2012-023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A 股末期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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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 扣稅前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57 元;扣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0.513 元。
· 股權登記日:2012 年 7 月 11 日
· 除權除息日:2012 年 7 月 12 日
· 現金紅利發放日:2012 年 7 月 19 日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12 年 6 月 22 日獲得公司 201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審議批準。股東周年大會決議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現將此次利潤分配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1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11 年度。
2、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本次公司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確定的稅后利潤(以較低者為準),并提取相關法定公積金后分派股息。公司以已發行總股本 49.184 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 2011 年度現金紅利人民幣 0.57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約人民幣 28.035 億元(含稅)。
3、對于持有公司內資股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513 元;
對 于 持 有 公 司 無 限 售 條 件 流 通 股 的 合 格 境 外 機 構 投 資 者(“QFII”)的現金紅利,公司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 2009 年 1 月 23日頒發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通知》”)的規定,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513 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股東可按照《通知》的規定在取得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持有公司內資股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QFII 除外)和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的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 0.57 元。
二、利潤分配具體實施時間
1、股權登記日:2012 年 7 月 11 日
2、除權除息日:2012 年 7 月 12 日
3、紅利發放日:2012 年 7 月 19 日
三、分紅派息對象
截至 2012 年 7 月 11 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內資股股東。
四、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持有公司內資股中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持有公司內資股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發放。
3、H 股股東的現金股息派發不適用本公告。
五、咨詢聯系
咨詢機構: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地 址:山東省鄒城市鳧山南路 298 號
咨詢電話:(0537)5382319
傳真:(0537)5383311
郵編:273500
六、備查文件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決議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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