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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計劃用4個月查處五類土地違法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海南計劃用4個月時間查處囤積土地等五類土地違法行為,對未經原批準機關同意,連續兩年未使用土地的,將依法收回。

據中新社3月3日報道,海南省從2月底至6月,計劃用4個月時間在全省范圍內查處囤積土地等五類土地違法行為。以“觀光農業”、“設施農業”、“體育休閑產業”、“生態恢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農家樂”和“花果基地”等名義,通過租賃、承包、聯營合作等方式占用集體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行為在清理查處范圍之內。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分析認為,海南建設國際旅游島引起房地產用地形勢發生較大的變化。一方面是用地需求增長較快,另一方面是囤積圈占土地的問題未得到較好解決。同時,“以租代征”、私買私賣集體土地等土地違法違規現象突出。

另據海南日報報道,是次專項行動重點是清理、整頓囤積土地行為。對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滿兩年不動工開發的,依法征收土地閑置費;對未經原批準機關同意,連續兩年未使用土地的,依法收回。同時,清理2006年以來未報省政府批準,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土地開發、項目合作等名義通過與開發企業簽訂協議、合作意向,違法違規圈占土地、進行土地成片開發的行為,并依法整改。

還將重點清理、查處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行為;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行為;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行為;應當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而采用協議方式出讓行為;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行為。重點清理、查處國有土地使用權人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行為。清理、查處“以租代征”土地違法行為,重點查處通過租賃、承包、聯營合作等方式非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的“以租代征”行為。清理、查處非法買賣或變相買賣農村集體土地(包括宅基地)的違法行為。清理、查處擅自使用國有劃撥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違法行為。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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