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國際: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0/01/28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睿志達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間接100%持股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因營運資金之需求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1950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88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88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營運資金之需求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81950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693457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93.0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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