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聚焦:銀行“大而不倒”解決之路依然漫長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際領導人將努力在11-12日召開的G20峰會上推進針對具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風險的解決方案,但是國家主權仍是最大障礙。同時除了一些大原則之外,各方分歧依然巨大,要出臺具體的方案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綜合媒體11月10日報道,國際領導人在11月8日當周將努力推進在大型或重要銀行陷入困境時的應對方案,但是國家主權仍然是這個過程中最大的障礙,他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最初曾希望在2010年底開始啟動國際性持續復蘇,以及針對具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SIFIs)的解決方案計劃和工具。
但是這些計劃絕對還有一個過程,因為預期完成日期仍然沒有得到宣布。
G20任命協調與推進監管改革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簡稱FSB)主管德拉吉(Mario Draghi)在10月指出,在國家層面實施國際性協議方案規定仍還有一些障礙。
他在10月G20會議間隙說道:“我認為,為在不同制度下制定成熟統一的解決方案系統列出具體的時間表還為時過早。”
在即將于11-12日在首爾召開的G20會議上,FSB將為應對SIFIs問題的框架進行陳述,其中包括未來行動的時間表。
在各政府在金融危機期間為援助支出數百億美元資金之后,現在的目標就是,對每一個這樣的機構,如果在遭遇困境時,應該有一個穩定的資本安全網對其給予支持,同時如果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需要有一個藍圖或者“生前遺囑”,對怎樣順利關閉這些機構進行詳細規定。
對于后者的實施來說,可能需要簡化一些銀行集團的結構,這又增加了一道障礙。
這個過程應該確保,任何一個機構的利益,都不應該被視為含有政府擔保(也稱為“大而不倒”),而且應該保護納稅人不受未來可能存在的銀行救助的影響。
但是除了這些大原則之外,各領導人在規定的細節方面幾乎沒有達成任何一致,使全球銀行系統在新的危機面前仍然非常脆弱。
問題在于沒有政府愿意逼迫自己向國民解釋,為什么自己會是改變國內法律的一份協議的簽署方,而且這些改動使本國民眾處于不利地位。
其中主要的爭論有,如何增強系統性機構的資本緩沖,以增強他們吸收損失的能力,從而避免潛在的倒閉風險。另外,即使是創建“生前遺囑”的目標,也面臨來自幾個方面的強烈反對。
另外僅僅在定義什么是系統性機構方面也可能存在分歧。
監管機構一致同意,不能只用規模來定于標準,但是定義一家銀行與經濟其它部分的“關聯性”肯定又是非常困難。
在年底之前,巴塞爾委員會按計劃將向FSB提議選擇全球SIFIs的定量和定性標準。預計該標準將包括基礎利潤,融資來源,以及銀行面臨的風險類型等。
對系統性機構征收資本附加費,或者要求他們持有特定形式的債券(可以在遭遇困境時轉換成股票),比如或有資本等,也在考慮的范圍。
但是各方的分歧卻很大。
一些在危機期間利用大量納稅人資金對銀行進行救助的國家(比如美國和英國),傾向于對系統性機構實施附加資本緩沖。但是國內銀行彈性較好的其他一些國家(比如法國),認為對全球系統性銀行實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才是正確答案。
各家銀行也指出,持有可以強制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對投資者幾乎不會形成刺激。
FSB準備允許各國監管機構選擇利用何種工具來提升該國系統性銀行的虧損吸收能力,前提是確保制定的條款在國際上具有一致性。一名知情人士表示,這種靈活的辦法可能有助于消除一些反對因素。
(陳紹國 實習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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