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台通光電事業有限公司(模里西斯)辦理解散清算。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8/25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事業有限公司(模里西斯)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權
5.發生緣由:本公司透過子公司台通光電事業有限公司(模里西斯)間接投資之大陸地區
上海千通光電器材有限公司已辦理註銷,且於99年8月18日完成付匯程序。本公司為
營運管理之需要,經99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子公司台通光電事業有限公司
(模里西斯)之解散清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