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湖公司: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18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38,335,990元,以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3,833,599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1295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以導管輸送可燃性天然氣供應燃料。
(2)天然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進出口及銷售。
(3)承裝瓦斯管工程。
(三)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三段75號4樓
(四)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65年8月7日訂立,98年5月26日第21次修正。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66,719,730元,己發行股份為76,671,97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38,335,990元,發行新股3,833,599股,每股面額10元。
(2)盈餘轉增資,按配股基準日,以本公司股東名簿登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配發50股。
(3)本次增資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805,055,720元,分為80,505,572股,每股面額10元。
(九)增資用途:擴充管線,以服務居民。
(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三、增資配股有關事宜:
(一)經99年8月25日本公司第12屆第6次董事會決議,訂本(99)年9月 15 日為除權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9月 11 日至99年9月15日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99年9月 10 日下午5時前,逕至本公司財務部(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180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
(二)增資股票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公司資本變更登記後30天內印發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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