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紡:澄清工商時報99年1月27日c5版關於本公司2009年營收及獲利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5版
2.報導日期:99/01/27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99年1月27日c5版關於本公司2009年營收及獲利
之相關報導內容提及本公司2009年eps達4.14元;唯eps 4.14元實為
本公司2008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獲利數字,本公司依法並未對外
公告2009年度之財務獲利,以上報載純屬媒體對本公司獲利的誤植
或推估。特此聲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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