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5元及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定配息基準日配發2.另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39,896,956元、配發董監事酬勞23,938,1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