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寶動能:澄清聯合報及中國時報對前後任董事長涉及掏空一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中國時報
2.報導日期:99/02/03
3.報導內容:本公司前、後任董事長違法私募股票,並與宏勃科技、世鋅科技(股)公司簽
訂不合營業常規之買賣契約書以「假交易、真掏空」方式掏空公司資產新台幣七仟萬元
,昨日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規定起訴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前、後任董事長及相關董事均配合檢調單位
澄清此案件,有關宏勃、世鋅科技(股)公司之買賣契約訂定,其訂金給付及後續取消契
約還款,此七仟餘萬元相關交易之會計憑證和銀行帳戶入帳皆有證明文件,本公司私募
股票皆有向主管申請報備核准後才募集,並非如檢調單位及媒體報導所言有掏空及不法
之說。
6.因應措施:本公司前、後任董事長及相關董事,配合檢調單位澄清相關案情,並證明相
關董事無不法及掏空之說,並還原本公司經營團隊遭媒體誤導之負面形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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