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充足率新規:"適度"寬鬆新解讀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上海證券報)
政策監管力度收緊之勢已漸漸明朗。
繼上周出手規範商業銀行固定資產貸款、項目融資、流動資金貸款業務之後,監管部門將目光投向了商業銀行經營的核心部位——資本充足率。銀監會日前下發了《關於對實施新資本協議相關指引徵求意見》八條指引,再次明確資本充足率新規。實際上,國內不同銀行面臨的資本充足率標準已大大提高。多位城商行人士表示,監管部門已口頭要求中小銀行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12%。
據業內人士透露,銀監會目前還在討論加強對商業銀行發行次級債的管理。可見,銀監會在監管上還有很大的空間,遠不止於此。通讀銀監會最新修訂的七項監管指引,內容涉及多個方面,其中包括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監督檢查,資產證券化風險暴露監管資本計量,銀行賬戶利率風險管理,市場風險資本計量內部模型法監管等。
在筆者看來,減少銀行經營風險,首先就要從提高銀行的資本規模和不良資產的撥備覆蓋率開始。事實上,在去年年末,銀監會就已要求國內部分銀行將資本充足率的最低標準從8%提高到10%;銀監會同時要求大型銀行的不良資產撥備覆蓋率至少要達到130%以上,風險較高的銀行進一步提高到150%。由於上半年集中天量放貸,各銀行大都面臨著資本充足率將隨之大幅下滑的境地。為解「燃眉之急」,各大銀行紛紛發行次級債來補充資本金。統計顯示,截至目前,2009年各銀行已發行次級債2240億元,為2008年全年736億元規模的3倍。此時銀監會研究出台規定,將銀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銀行次級債券從附屬資本中扣除,建議已下發至銀行。銀監會此舉是嚴格防範金融風險,避免銀行的過度擴張帶來的壞賬風險。銀監會近日還決定限制銀行通過發行次級債來補充附屬資本的行為,一些未上市中小銀行發行次級債的計劃估計已很難獲准。
這兩項針對銀行次級債融資的限制措施,將進一步加大銀行達到資本充足率要求的壓力,相當於切斷了銀行貸款的「彈藥」供應渠道,屬於「釜底抽薪」。下半年,在資本充足率要求和融資渠道限制下的商業銀行,已很難具有大規模信貸投放的條件了。實際上,隨著上半年大量的票據融資的到期,絕大部分將轉為中長期貸款,從而大大減少了放貸的規模。
與此同時,在我國經濟復甦的關鍵時期,中央一再強調繼續實施雙寬的宏觀調控政策。在此背景下,銀行貸款既要服務於中央的「保增長」任務,又要降低今後銀行大規模壞賬出現的風險,銀行貸款投放須在「走鋼絲」時取得平衡,銀監會出台的這些措施真可謂「用心良苦」。但從實際情況上來看,這些措施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將顯著改變下半年國內銀行對資金運用的行為。不過,從目前的整個經濟形勢來看,銀監會的政策壓縮對經濟不會產生多大的影響。不可否認,在銀監會的政策壓縮下,銀行貸款很可能將更多地流入消費、中小企業領域,而此前發佈的「貸款人受托支付規定」使得貸款通過違規渠道流入股市和樓市的成本將大為提高,銀行信貸對實體經濟的支持有望增強。不僅如此,此前地方一大批項目倉促上馬,使得項目貸款的風險在不斷積聚,項目融資風險開始浮出水面。而此次,借助於銀監會對項目融資業務的規範,銀行對此領域的貸款投放也將更趨於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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