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同意支付45萬美元了結SEC裸賣空指控
鉅亨網新聞中心
高盛執行與清算部門同意向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及SEC支付45萬美元以了結裸賣空相關指控,此前公司因員工簿記出錯而而返賣空相關規則。這些違反行為與4月16日SEC對高盛提出的按揭貸款相關欺詐訴訟無關,其主要涉及08年9月實施的減少裸賣空規定。
綜合外電5月5日報道,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 Inc.)旗下執行與結算部門、即高盛執行與清算公司(Goldman Sachs Execution & Clearing LP)同意向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SE Euronext)與美國證交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下稱SEC)支付45萬美元以了解有關該部門因簿記錯誤而違反美國股票賣空監管規則的指控。
高盛被控違反SEC SHO條例(Regulation SHO);該條例為股票賣空交易制定規則。這些違反行為與4月16日SEC對高盛提出的按揭貸款相關欺詐訴訟無關,其主要涉及08年9月實施的減少裸賣空規定。裸賣空是指企業在沒有打算借入完成其義務所需股票的情況下做空股票。
在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破產后,SEC實施了1項緊急規則以對那些未在交易日后第四天上午前結算的賣空交易進行平倉。這一被稱為“Rule 204T”的規則還對股票交割未發生時的后續賣空行為實行更為嚴格的要求。“Rule 204T”于09年7月成為永久性規則。
5月4日,SEC表示:“高盛執行與清算公司對此規則的最初回應并不充分,其程序過于依賴個人執行手工任務及計算,且未做充分監督或對準確性進行核查。”
SEC在其指令中稱高盛未在08年12月9日進行平倉,其原因是該行操作部1名雇員未對用于計算做市商賣空相關義務的電子表格做正確更新。雖然高盛在當天市場開盤后對這一錯誤做出改正,但這已導致紐約證交所Arca市場2家做市商連續3天無法就2只證券開展業務。
SEC還表示,高盛09年1月共有46次未對做市商倉位進行平倉,涉及證券達38只。SEC表示這些錯誤系高盛"在計算潛在T+6義務時出錯"所致;根據規定,做市商特定交易應在交易后第6天上午前平倉。1月的這些錯誤系高盛1名員工未能正確刪除用于計算賣空平倉義務的數字所致。
對于上述過錯,高盛既未承認也未否認。
高盛發言人卡納迪(Ed Canaday)在聲明中表示:“這是系08年10月Rule 204T平倉規定調整后發生的手工處理錯誤所致。我們的客戶未受到任何財務影響。現在我們已采用改善后的自動程序來避免未來再次出錯。”
卡納迪表示,高盛每天平均完成300萬筆交易,自動處理系統已于09年5月啟動。
紐約證交所表示,從08年12月9日至09年1月22日,高盛執行與清算公司約有68次未在賣空沒有結算后進行平倉。此外,高盛沒有將賣空尤其是股票賣空未按時結算這一情況通知客戶。
該所還表示,高盛同期不當接受了約385條客戶賣空指令。該所指出,如果特定證券存在未結算頭寸,那么當這些股票已被安排用于預借時,高盛將只能接受這些股票的賣空指令,但當時公司并未這樣做。此外,高盛未“實施合理監督或采取充分控制措施”以確保賣空規則在08年12月9日至09年1月22日間得到遵守。
(刁力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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