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晶:本公司99年第1季及第2季自結損益專區單位誤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9/07
2.公司名稱:瑞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第1季及第2季自結損益以百萬元為公告單位,而實際公告應以
仟元為單位。
6.因應措施:自結損益專區更正為以仟元為單位之正確數字。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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