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質押式回購監管升級 六角度控風險外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0 12:20
和訊網消息就交易所質押式回購交易結算風險控制指引(征求意見稿)招商證券(600999,股吧)固收團隊高志剛點評道,此舉意在調槓杆控風險,繼續保持謹慎態度。
高志剛分析,本次征求意見稿是在2011年《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風險控制指引》的基礎上做了較大擴充。從監管對象、范圍、業務模式、指標、融資主體、回購槓杆等方面做出了限制和規定。
一是將交易場所從上交所擴大至上交所和深交所,風險控制指引完全覆蓋兩大交易所,參與主體僅限於合格投資者,不包括個人投資者。
二是將業務模式從經紀業務模式擴展至自營業務模式、經紀業務模式和托管人結算業務模式。
三是將監管指標從回購標准券使用率、回購放大倍數兩個指標擴大至標准券使用率(回購未到期金額/質押券對應的標准券總量不超過90%)、回購未到期金額與債券托管量比例(不超過70%)、低等級信用債入庫集中度占比(AA+級、AA級單只債券入庫量/該只債券全市場托管量不超過10%)。
四是回購融資主體監管指標超出比例之後,需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整,否則融資回購交易將受到限制。
五是在征求意見稿指引下,單一融資主體的合計回購槓杆理論上最高不超過3.3倍(原指引為5倍),但在標准券使用率的限制下,根據現有可質押券規模和平均質押率來計算,回購槓杆理論上最高為2.2倍,雖然意見稿中給出的數據顯示,6月底全市場槓杆率僅1.3倍,但明顯高於銀行間市場,且意見稿更擔心單一產品/主體的槓杆率過高。
綜合來看,高志剛認為,意見稿的主要目的,仍然在於防范過高的槓杆風險以及低評級債券(擴大至AA+和AA)的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從監管指標的限制來看,全市場去槓杆壓力不大,但不排除部分機構或者產品面臨一定的去槓杆壓力,低評級債券同時面臨一定出庫壓力,債券市場整體謹慎觀點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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