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革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08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募集。
3.私募股數:不超過50,000仟股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00,000元。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平均股價
之七成為依據,若私募價格低於參考價之八成時,應另洽獨立專家表示意見,
目前參考價格暫定為10.46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
三年後,擬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公開發行及掛牌
上市(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或營建使用。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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