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將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11月26日,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穩定物價“十六條”相關措施,大商所召開“加強市場監管、促進市場穩定運行”座談會,認真學習和傳達國務院文件精神,參加座談會的大連地區會員單位及營業部負責人結合市場情況及證券期貨實際進行了深入交流討論。大商所監察部負責人溫引珩表示,大商所按照國務院要求進行下一步工作,其市場監管和風險防控力度將得到不斷加強。
會上,大商所有關部門負責人首先傳達了“國十六條”中關于農產品及農產品期貨市場的5條相關規定,介紹了“國十六條”文件公布大商所對國務院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他說,今年“十一”之后,國內期貨市場價格波動較大,盡管大連期貨市場運行相對平穩,但是大商所仍按照國務院的要求,采取一系列風險防控措施,積極應對市場變化,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風險防范和監管工作。11月15日,大商所發布通知,公布期貨異常交易管理辦法和有關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11月22日,大商所發布通知,自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結算時起,豆粕、豆油合約漲跌停板幅度擴大為5%,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7%;11月24日,大商所發布通知:一,自2010年11月29日起,暫停各品種當日開平倉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優惠措施;二,自2011年1月1日起,暫停《關于調整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中有關各品種手續費減收優惠措施;11月26日,大商所發布通知,自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結算時起,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10%,漲跌停板幅度擴大至6%,并表示若市場風險加大,大商所還將進一步采取風險控制措施,保障市場平穩運行。
這位負責人表示,大商所將繼續貫徹國務院相關精神,并按照年初證券期貨監管會議的精神,始終堅持“三公”原則,將打擊市場操縱,防范和化解市場風險,及促進期貨市場功能發揮作為一線市場監管的重點。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不斷健全市場監測運行體系和風險防范體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市場穩定運行。下一階段大商所將做好以下風險防范工作:一、強化監管理念,以打擊市場操縱為重點,在進一步理順、查處工作流程的基礎上,明確和細化違規行為的認定標準,提高查處工作效率,并于近期對會員單位開展合規運作檢查;二、遏制過度投機行為,從明年1月1日起,按照證監會的相關要求,暫停所有手續費優惠和其他形式的獎勵措施,同時在風險加大的情況下,通過提高保證金標準及擴大漲跌停板幅度的方式進一步控制市場風險;三、進一步完善現有品種規則,主要從抑制過度投機、防范市場操縱等角度對現有規則體系進行完善;四,繼續加強監管力度,短期內相關人員隊伍方面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他還提出,近期在證監會對實際控制關系的認定標準出臺后,交易所也將會盡快頒布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的相關管理規定。
座談會上,各會員單位負責人認真學習了“國十六條”中關于農產品及期貨市場的相關規定,并對期貨公司如何更好地適應新環境提出各自的看法和建議。大家一致表示,期貨公司將采取相關措施,積極配合大商所工作,向工作人員及客戶傳達會議思路,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務院文件精神。有會員單位負責人還表示,期貨公司要深刻認識到異常交易監控行為并不只是到交易所為止,而是業內各方面員都要認識到這一事件的重要性,同時公司要馬上行動起來,在相關事件的具體處理程序上,要更加嚴格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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