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協議III》新規出爐 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須達7%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世界主要經濟體銀行監管部門代表就《巴塞爾協議III》達成一致,根據該協議,全球各商業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將提升至7%,是現行標準2%的三倍多。
據中國證券報9月14日報道,由27個國家的銀行業監管部門和中央銀行高級代表組成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2日宣布,世界主要經濟體銀行監管部門代表當日就《巴塞爾協議III》達成一致。根據該協議,全球各商業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將提升至7%,是現行標準2%的三倍多。
《巴塞爾協議III》的出爐是近幾十年來全球銀行監管改革重要里程碑,預計該協議將于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上獲得批準。
《巴塞爾協議III》規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其中,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銀行還需增設“資本防護緩沖資金”,總額不得低于銀行風險資產的2.5%,商業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將由此被提高至7%。該規定將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間分階段執行。
分析人士認為,各國央行和監管部門希望這些改革能促使銀行減少高風險業務,同時確保銀行持有足夠儲備金。《巴塞爾協議III》將撼動全球金融業,降低銀行高風險業務比重,壓縮盈利空間,改變金融行業現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特別顧問朱民13日在2010夏季達沃斯論壇就這一話題指出,盡管《巴塞爾協議III》向全球銀行提供了一定時間作為緩沖適應期,仍可能有一部分銀行無法達到資本新規的要求,需要從市場上籌集資金。
(李艷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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