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康泰一生重大疾病保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產品全稱:民生康泰一生重大疾病保險
產品類型: 主險
險種類別:重大疾病保險
所屬公司: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齡:出生滿28天至65周歲
繳費方式:躉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險期限:終身
【產品特色】
■ 保障大病四十種:大病種類涵蓋保監會規定的25種,同時還增加了目前發病率較高的15種大病,保障病種在行業內處于領先位置。
■ 費率不變是保證:采取固定費率的方式,解除投保人的后顧之憂。
■ 成人保額少年保:保監會對未成年人的累計身故保險金額有限制,通過對18歲以下保額50%比例的規定,可以突破該限制,讓父母省在現在,讓孩子贏在未來。
■ 大額優惠顯尊貴:6萬元以上費率更便宜,保的越多,價格越低。
【保險責任】
■ 重大疾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經診斷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初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您無息返還已交保險費,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經診斷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且在18周歲的保險單周年日前,初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一項或多項重大疾病,本合同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0%向被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經診斷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且在18周歲的保險單周年日及以后(包括18周歲的保險單周年日),初次患有本合同約定的一項或多項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向被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合同終止。
■ 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經診斷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向您無息返還已交保險費,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于18周歲的保險單周年日前,因意外傷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照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0%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于18周歲的保險單周年日及以后(包括18周歲的保險單周年日),因意外傷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照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 保單借款:
在保單有效期內,現金價值的80%可以以貸款形式取出,解燃眉之急。
【投保舉例】
王先生 30周歲 保險金額10萬元 20年交 年交保費3540元
保險利益:
■ 重大疾病保險金:保單生效一年后,終身擁有100000元的重疾保障,一旦經診斷初患約定范圍內的大病,立即給付。
■ 身故保險金:保單生效一年內,因疾病身故,返還所交保險費3540元;保單生效一年后,可終身享有100000元的身價保障。
利益演示表
單位:元
保險年度末 重大疾病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現金價值
1 100000 100000 600
10 100000 100000 17000
20 100000 100000 48000
(說明:該演示純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分紅具有波動性。本演示資料僅供參考,各項保險利益以條款為準。)
【組合推薦】
康泰一生產品既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與其它相關附加險組合,實現重大疾病、意外身價保障以及住院醫療與補貼的全面保障,推薦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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