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寶電腦: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上訴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99/12/16
3.報導內容: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仁寶敗訴須補繳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針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91年度營利事業
所得稅上訴案件,表示尊重。相關核定差異本公司已於國稅局核定時全數估列入帳,
故本次判決對於本(99)年度所得稅費用及相關損益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