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華榮:本公司高楠廠土地開發規劃為工商綜合區於99年3月16日經內政部都委會會議審議通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03-16 14:26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3/162.公司名稱: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鑑於國內未來產業之發展趨勢,有效開發本公司之資產,以達到經營效益之最大化,本計劃案於99年3月16日內政部都委會之審議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華紙:公告本公司參加法人說明會事宜。下一篇國眾電腦:澄清經濟日報c2版與中央社電子報關於本公司今年營收目標之報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