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將安排260億元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央財政今后三年將從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安排資金260億元,用于10個示范省(自治區)的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
據新華社5月19日報道,從19日在京舉行的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協議簽字儀式上獲悉,今后三年,中央財政將從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安排資金260億元,用于10個示范省(自治區)的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并帶動示范省(自治區)統籌各項土地整治資金300億元左右配套投入。
在簽字儀式上,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分別與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湖北、廣西等10省(自治區)簽署了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協議,明確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示范省(自治區)各自的職責,確立了具體示范區域、預期目標、中央政府和示范省(自治區)各自資金投入數以及獎懲措施等內容。
財政部表示,協議的簽署標志著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加大投入,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正式啟動。這是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各項土地整治資金,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積極探索,也是支農惠農的一項創新性舉措。
國土資源部表示,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加上此前已實施和已通過評審論證的10個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目前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項目建設總規模將達到5,800萬畝,預計新增耕地1,000多萬畝,新增糧食產能約200億斤。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指出,農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有利于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有利于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有利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有利于有效搭建聚合各類涉農資金發揮綜合效益的平臺,支持和帶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簽署示范工作部省協議,目的就是明確各自職責,保障資金投入,加強監督管理,使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據介紹,2008年以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已組織實施了吉林西部、新疆伊犁河谷、寧夏中北部、黑龍江三江平原東部以及汶川災后重建5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項目,已下達中央支持資金91億元,建設總規模1,970多萬畝,新增耕地將達到770萬畝。
(王敏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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