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強國際:澄清經濟日報等各媒體99年1月20日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各媒體
2.報導日期:99/01/20
3.報導內容:有關經濟日報等各媒體報導,本公司係屬「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
因而被證交所列於qdii禁止投資對象。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行政院新聞局已發文(發文字號:新廣一字第
0990620201號)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澄清,本公司非屬新聞局主管之廣播
電視節目供應事業。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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