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茂: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本公司99年08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貳、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
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
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09月24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09月25日起至99年09月29日止。
(三)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09月29日。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
(1)全部舊票。
(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原
留印鑑。
(3)欲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數,於興櫃掛牌登錄集保帳上後,開始
辦理劃撥作業。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
印鑑後,再檢附股票換發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
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
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
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
轉讓股票。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一)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樓
(三)電 話:(02)7719-8899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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