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泰科: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權人行使賣回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8/23
2.公司名稱:萬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8條規定,
本公司訂於99年10月8日(發行滿三年之前30日),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一份「債券持有
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轉換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
債權人得於公告後30日內(即99年10月10日起至99年11月8日止,券商受理賣回最後
日99年11月5日),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三年為債券面額之
104.56%),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將以現金
贖回本轉換債,並統一於99年11月12日以匯款方式匯入各申請人之指定銀行帳戶,
匯款費用自賣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債券賣回手續:自99年10月10日起至99年11月8日止,券商受理賣回最後日
99年11月5日,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賣回手續。債權人請檢附: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由各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
帳戶印鑑勾選價金領回方式(採匯款方式領回並請附上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2)證券存摺。
(3)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法人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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