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推遲就金融巨頭清算法規投票(更新一)
鉅亨網新聞中心
FDIC官員表示已推遲就一項政府如何拆分破產金融機構的議案進行投票,以便給有關方更多時間進行考量,預計投票將在2011年初進行。
綜合媒體9月28日報道,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the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官員稱,該機構將推遲就一項有關政府如何使用新職權拆分破產大型金融機構的提案進行投票。
FDIC官員稱,正在放緩提案通過程序,以便使其他監管機構和相關行業有更多時間進行考量。該提案是最近通過的金改法案的重要組成要素。
FDIC本應在27日就一項中期規則最終版進行投票,此項規定涉及監管機構如何處理大型金融機構的破產。而其現在將先要求有關各方就新職權相關事項進行評述,在具體問題上聽取意見,并在2011年初進行投票。
金融監督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成員要求FDIC給予其更多時間考慮上述問題,該委員會將于10月1日召開首次會議。該FDIC官員稱,“一些委員會官員確實沒有時間瀏覽整個議案”。
根據新規,政府將識別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這些機構的破產將威脅整個金融體系。FDIC則有權力在這些公司瀕臨破產時進行接管和拆分。FDIC負責對這些機構進行清算,方式基本等同于對儲蓄銀行的處理。
新職權的設立旨在終結“大而不倒”的觀點。正是由于這種觀念,美國政府不得不對陷入困境的金融巨頭采取應急舉措,為AIG等公司籌措巨額援助的同時令雷曼兄弟倒閉。
作為新職權的組成部分,大型金融機構還將立下“生前囑托”,以便監管機構在其資不抵債時將其拆分。法規允許FDIC將破產公司的部分業務拆分成為單獨機構,這些獨立機構將能夠在未來某時被出售。
一官員表示FDIC已決定禁止次級債務、長期債務持有人和股東轉移至這些獨立機構,他稱FDIC希望這樣做能夠進一步終結“大而不倒”時代。但在8月就該問題舉行的一次論壇活動上,金融業代表們就如何在清算過程中處理債權人問題提出疑慮。
此外,該機構還在27日就另一單獨事項進行投票,即在標準提升以及銀行負擔部分產品相關風險的情況下由聯邦政府為住房貸款及其他消費者貸款支持型證券提供保障。
該證券化法規旨在通過重塑投資者對金融產品所持信心提振此類市場,因證券化市場幾乎在金融危機期間完全凍結。
在該法規下,FDIC將在銀行面臨放貸標準提升并在貸款中保留5%所有權的情況下,為銀行提供“證券化避風港”保護。法規還將要求信用評級機構在為資產支持型證券評級披露更多潛在貸款及長期欠款方面的信息。
(張萌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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