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森: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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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24號1樓 (會議室)
4.召集事由:
A.報告事項:
a.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b.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c.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d.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
e.其他報告。
B.承認事項:
a.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C.討論事項:
a.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b.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c.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d.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D.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
司擬訂於99年4月20日起至99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4月29日下午5點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
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24號5樓
電 話:(03)597-6035
傳 真:(03)597-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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