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期貨

卧龍地產:13卧龍債2016年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4 08:04


重要內容提示:債權登記日:2016年9月22日債券付息日:2016年9月23日卧龍地產(600173,股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14年9月23日發行的卧龍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13卧龍債」)將於2016年9月23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間的利息。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卧龍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13卧龍債3、債券代碼:1223274、發行人:卧龍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發行總額:本期公司債券發行總額為人民幣6億元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9.07%,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在債券前2年內固定不變。如發行人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年末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限第3年和第4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第3年和第4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如發行人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4年末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未被回售部分債券票面年利率為債券存續期限第4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債券存續期限第5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債券在債券存續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第3年和第4年票面利率不變。8、起息日:債券存續期間每年的9月23日為該計息年度起息日。9、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6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4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0、兌付日:2019年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2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兌付日為2016年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4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兌付日為2018年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11、信用級別: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於2016年6月8日出具了《卧龍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2016年跟蹤評級報告》(聯合評字[2016]577號),對發行人及本期債券跟蹤評級結果為:本期債券信用等級AA級,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AA-級,評級展望為穩定。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4年10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9.07%,每手「13卧龍債」(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90.7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債券派發利息為72.56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債券派發利息為81.63元。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一)債權登記日:2016年9月22日(二)債券付息日:2016年9月23日四、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9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3卧龍債」持有人。2016年9月22日買入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9月22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五、付息方法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本公司最遲在本年度付息日前2個交易日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每手「13卧龍債」(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2.56元(稅後)。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每手「13卧龍債」(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90.70元(含稅)(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含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以下簡稱:「QFII」)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後,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請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時持有本期債券的QFII在債券付息日後10個工作日內,將本公告所附表格《「13卧龍債」付息事宜之QFII情況表》(請填寫並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復印件(需加蓋公章)、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一並以專人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送達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後向當地稅務部門代繳QFII所得稅。如QFII未履行債券利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或納稅申報義務導致發行人無法完成代扣代繳,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非居民企業自行承擔。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一)發行人:卧龍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經濟開發區聯系人:馬亞軍、杜明浩聯系電話:0575-82177017傳真:0571-82177000郵政編碼:312300(二)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號聯系人:華佳、馬岩笑聯系電話:0571-87902082、87903124郵政編碼:310007(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聯系人:徐瑛聯系電話:021-68870114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卧龍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9月14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