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藥信息披露不及時 上交所對董秘李文駿予以監管關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6 16:20
南京醫藥股份董事長陶昀,總裁周建軍,董秘李文駿等一行10人前往英特集團參觀交流
和訊股票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9月26日公告,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時任董事會秘書李文駿作為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相應責任,決定對南京醫藥及董事會秘書李文駿予以監管關注。
經查明,2014年9月24日,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派駐公司副總裁擔任9%參股公司中健之康供應鏈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中健之康因此成為公司的關聯法人。2014年9至12月、2015年以及2016年1至6月,公司與中健之康發生采購及銷售業務,構成關聯交易,交易金額分別合計34,810.29萬元、73,576.17萬元、34,409.28萬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6%、30%、13%。但是,公司未就前述關聯交易及時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16年7月及8月,公司才分別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補充確認上述事項,並披露相關公告。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第2.3條、第10.2.5條、第10.2.12條等有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李文駿作為信息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相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2.2條等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另經查明,公司與中健之康均從事醫藥流通行業,雙方關聯交易內容主要為藥品銷售及采購,屬於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相關交易涉及的藥品采購價格與向非關聯第三方的采購價格基本一致,毛利率與其它二級經銷商基本一致。公司發現上述關聯交易未及時決策及披露後,已主動召開董事會、股東會進行了追認和補充披露。據此,可酌情從輕處理。
鑒於上述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李文駿予以監管關注。
上交所表示,公司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審慎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積極配合本所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開信息顯示,李文駿為本科學歷,經濟類中級職稱、二級國家人力資源管理師。曾任華飛彩色顯示系統有限公司質量部技術員、總務處處長助理、總經理辦公室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專業經理、(兼)管理一支部副書記(主持工作)、政治工作部主任、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兼辦公室副主任。現任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薪酬30.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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