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業績預告違規 副董事長范新等4人遭上交所監管關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11 10:5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范新
和訊股票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通告,因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業績預告違規,決定對時任同方股份及公司副董事長、總裁范新等4名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
經查明,2016年4月20日,同方股份發布的2015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15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2.6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6.96%。公司的凈利潤增長幅度超過50%,達到應當業績預告的標准,但公司未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此後也未就此作出預告。
上市公司年度業績變動幅度達到50%以上,是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和公司股價的重要敏感信息。上市公司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全面考察可能影響業績變化的各種因素,與年審會計師進行有效溝通,審慎判斷。但公司未能及時核實公司年度業績情況並對外預告,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條、第2.3條和第11.3.1條等有關規定。
另經核實,公司時任董事長周立業不直接從事經營管理,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也未就公司年度業績預告事項向其及時報告。公司時任副董事長兼總裁范新、財務總監劉衛東、董事會秘書孫岷以及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何佳作為主要負責公司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和信息披露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未能勤勉盡責,及時核實公司年度業績情況,導致公司未及時披露業績預增公告,對公司的業績預告違規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2條、第3.1.4條、第3.1.5條、第3.2.2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做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時任副董事長兼總裁范新、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何佳、財務總監劉衛東、董事會秘書孫岷予以監管關注。
上交所指出,公司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規范運作,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忠實、勤勉義務,促使公司規范運作,並保證公司及時、公平、真實、准確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開信息顯示,范新為碩士,研究員,畢業於清華大學熱能工程系。2012年4月9日至報告期末,任公司副總裁之職。2000年11月至今,歷任同方人工環境有限公司總經理、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現任同方股份副董事長,薪酬163.57萬元。
何佳為博士,教授,畢業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為香港永久性居民。1998年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教授。曾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所長。自2014年至今,兼任深圳市新國都(300130,股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職務;自2012年至今,兼任西藏華域礦業獨立董事職務;自2006年至今,兼任中投證券獨立董事職務。具體簡歷如下:學習經歷1975年-1978年,就讀於黑龍江大學數學專業;1980年-1983年,就讀於上海交通大學計算機與決策專業,獲得碩士學位;1983年-1989年,就讀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金融財務專業,獲得博士學位。工作經歷1998年至今,任教於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2001年-2002年,任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研究所所長職務。2001年-2002年,任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其他公司董監事情況:2014年至今,兼任深圳市新國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職務;2012年至今,兼任西藏華域礦業獨立董事職務;2006年至今,兼任中投證券獨立董事職務。其任職同方股份獨立董事薪酬7萬元。
劉衛東1963年4月出生,北京人,碩士,畢業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3年5月15日至今,任公司副總裁、總會計師、財務負責人之職,現任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薪酬134.29萬元。2003年至今,歷任公司審計部副總經理、公司副總會計師、副總裁兼總會計師。
孫岷為碩士,畢業於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孫岷先生於1997年4月至2007年,歷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副總裁。2007年5月11日起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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