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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外籍移工3年條款 仲介、勞團立法院外抗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1 15:11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1)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 52 條修正案,由於本法案攸關於外籍移工權益,一早便有仲介業者、勞團號召群眾在立法院外抗議。仲介及雇主方宣稱修法並未有完善配套,並要求勞動部長郭芳煜下台;勞團則認為「人比利潤優先」,廢除「3 年條款」後,才能避免外籍移工再遭受剝削。


原《就業服務法》第 52 條,規定外籍移工「每 3 年需出國 1 日」,才可以再入國工作,但卻也造成外籍移工再次入境時需再繳交仲介費,導致許多外籍移工經濟負擔沉重的情形。

仲介業者林凱元表示,法案通過後外籍移工將不再是「補充性人力」,恐怕會衝擊到本國勞工的權益,且外籍移工若是可一次在台灣待滿 12 年,將會有婚姻、勞健保以及合法移民居留等問題,這些對台灣都是非常嚴重的影響。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莊舒晴不滿表示,取消 3 年條款就是為了減少仲介業者剝削移工的機會,且仲介業者不斷在汙名化外籍移工。她指出,移工之所以會逃跑,就是考量到每 3 年需繳交一次的仲介費用,取消 3 年條款反而能減少雇主空窗期、訓練成本,呼籲仲介業者停止汙衊外籍移工。

而立法院院會也於今日稍晚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 52 條修正案,廢除外勞在台工作 3 年就須強制出境規定。勞動部表示,新制上路後,雇主能免除外勞重新申請來台工作 1 個月空窗期,外籍勞工也可免繳仲介費,雙方皆受惠。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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