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長江判囚14年 雷士照明(02222-HK)爭奪戰真的告一段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3 12:07
曾轟動一時的雷士照明(02222-HK)控股權爭奪案,終於以雷士照明創始人、原董事長吳長江被判囚14年暫告一段落。惠州市中級人民幣法院日前對吳長江挪用資金、職務侵佔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4年,沒收財產50萬人民幣,並責令吳長江退賠370萬人民幣予重慶雷士照明。
事實上,吳長江與其一手創辦的雷士照明恩恩怨怨已持續多年。2005年吳長江與其他兩位合夥人分道揚鑣,為支付「分手費」,吳長江找到軟銀塞富加入,隨著軟銀賽富成為雷士第一大股東,吳長江被迫辭去董事會所有職務及控制權;之後吳長江聯手德豪潤達(002005-CN)重奪雷士控制權,在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力薦下吳長江重返雷士;惟好景不長,2014年吳長江在95.8%的董事會投票決議中被罷免,自此徹底從雷士出局。然而曾經惺惺相惜的雙方,為何最終反目成仇?據法院判決顯示,吳長江為建設其個人實際控制公司旗下的「雷士大廈」項目,私自利用雷士照明的銀行存款提供質押擔保申請貸款,雷士照明為此先後出質保證金約9.24億,造成實際損失逾5.5億。
最終被「親身兒子」親手送進監獄,惟對於這個「野心勃勃」,一心要將雷士打造成世界一流企業的吳長江而言,似乎這並不是結局。據悉,吳長江今年9月出席庭審時直言「不認罪」,並稱屬公司管理上的漏洞。有曾任雷士中層幹部的人士則表示,吳長江應該會上訴。最終結果如何,或許還言之尚早。
吳長江與雷士照明(02222-HK)事件表
時間 | 事件 |
1998年 | 吳長江與兩名合夥人創辦惠州雷士照明 |
2005年 | 吳長江與兩名股東分道揚鑣 |
2006年 | 軟銀賽富加入 |
2010年 | 雷士於香港上市 |
2012年 | 吳長江辭去雷士一切職務 |
2012年 | 吳長江迴歸雷士 |
2012年底 | 德豪潤達加入 |
2013年 | 吳長江於德豪潤達力薦下重回雷士董事會 |
2014年 | 雷士董事會決議罷免吳長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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