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醫藥:媒體報導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29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雙周刊(發行日2016年12月29日)
6.報導內容:
1.報導內容:P169頁-P1101和對照組口服HU的比較竟由當初的「優於」
(superior)對照組HU,變成「不劣於」(non-inferiority)HU。...一
直以來投資人大多認為,P1101要和Incyte年銷售額達數億美元的巨磅
藥物Jakafi比,怎麼對照組是HU這顆藥?
2.報導內容:P170頁-由公開說明書來看,進行持續性的臨床實驗(CONTI-PV)
是因為EMA不同意P1101上市,還是為了不要被限縮病患群,並不得而知。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
1.新藥的臨床實驗設計,可以採取優越性、等效性、非劣性等不同設計,雖
有各自的考量與效益,但目的都在設法改善目前已在使用療法上的缺失、
或是提高療效、降低副作用等,讓醫生開藥或病患用藥多一種選擇。P1101
調整設計由「優於」改為「不劣於」,係由合作夥伴AOP的原臨床設計所致。
AOP根據P1101在第二期臨床12個月的療效率達40%的結果,反觀HU的療效率
原始訂為15%,此係依文獻及所有專家意見領袖,並得到EMA的同意而訂定的
,原設計係以40%對15%(這就是「優於」(superiority)的涵意)。但根
據來自歐洲多國家、48個醫學中心所收集到的臨床數據,經謹慎評估並與EMA
開會討論後所做的決定,所幸當初AOP設計PROUD-PV臨床計畫時,這些皆已列
入考量,所以病人數也已符合,而不用再增加。EMA是接受AOP的提案,但要
AOP特別表達出臨床上對病人的利益(clinical benefit),此一臨床設計的
調整亦經過每個國家的藥監主管機關同意。
另在P1101進行三期臨床實驗時,Jakafi尚未經FDA或EMA核准用於治療PV疾病,
因此不可能被選為對照組用藥,再者Jakafi為治療PV的二線用藥(係2015年12
月獲FDA核准為治療PV第二線用藥),所以P1101不可能也沒必要與Jakafi相比。
事實上,所有在臨床試驗中新藥的對照組都必須要經過FDA或EMA核准使用的藥
物,而在治療PV疾病領域,如果是要申請一線用藥的候選藥,其對照組都是HU,
包括羅氏目前臨床中的Pegasys(臨床代號:MPD-RC112)的新適應症(治療PV與
ET),所採用的對照藥也是HU。
2.關於「持續性臨床實驗」(CONTINUATION-PV)是早在三期臨床開始之初就有的
設計,主要是服藥中的病患不能因為三期臨床完成而中斷,這是任何進入晚期
試驗中候選新藥都必須經歷的過程,甚至在該新藥上市後還必須持續監控。由
於HU在治療效率上比預期的高,但在長期治療會有許多副作用,文獻亦多有報
導,因此有必要繼續做比較,所以AOP主動加入HU的對照組做持續性的實驗,
果然很快的發現P1101不僅在長期使用時副作用比HU要「優越」的低且療效率也
雙雙達到「優越」,這結果在ASH發表後,在MPN的醫界確實對P1101帶來極大的
正面佳評。
送件方式與時程,本公司的策略夥伴AOP公司已預訂於明年2月以PROUD-PV 12個
月的結果採一次送件向EMA申請藥證。因按EMA一般送件及審核的流程,EMA會繼
續在往後4個月的時間,接受更多的臨床數據 (合規定且不影響審查時程)。
事實上,PROUD-PV加CONTI-PV的整個24個月臨床會在2017年4月初完全結束,所
以AOP安排2017年2月送件,2017年5月完成所有數據的整理,因此AOP將在4個月
內送出完整24個月的臨床數據已在期限的2017年6月前,所有相關時程都在105年
12月12日的法說會中已詳細用圖表說明報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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