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P1101獲EMA受理上市許可申請 力拼明上半年取藥證
鉅亨網記者李宜儒 台北 2017-03-01 12:11
藥華藥 (6446-TW) 表示,策略夥伴 AOP 公司已向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遞交 PV 新藥 P1101 上市許可申請,並獲 EMA 文件完整性的確效,通知該審核程序正式展開,若一切順利,有機會於明年上半年取得藥證。
藥華藥董事長詹青柳表示,在遞交 MAA 前,雙方團隊與 EMA 歷經約近 8 個月的緊密溝通,包括提供科學性建議、送件前會議、臨床資料數據的準備等,也依原先與 EMA 約定時間,正式完成 EMA 送件。
PV 是一種血液疾病,主要原因為骨髓造血細胞長期不正常地製造過多的紅血球細胞,造成血液過於黏稠,常伴隨白血球與血小板數量也增加。此類病患常見的症狀包含頭痛眩暈、眼結膜充血、視力障礙、血壓增高、皮膚泛紅,嚴重可能引發循環系統疾病,如血栓形成和栓塞,甚至惡性轉化為骨髓纖維化、白血病,甚至血癌等。目前的治療方法除了靠定期放血來減低血液濃度,或是服用舊有的癌症用藥 Hydroxyurea 來暫時控制病情外,尚無有效的治療方式。
詹青柳表示,新藥 P1101 文件已完成啓動「Day 1 」審核的完整性確效,即審核正式開始,代表 EMA 對新藥 P1101 上市審核時間表已正式啟動。如獲核准,P1101 將會是全球第一個被核准用於治療 PV 病患的干擾素,而繼 EMA 送件後,將在 3-6 個月內向美國 FDA 遞交新藥上市申請。
根據 EMA 規定,生物藥品必須依 EMA 規定經過「集中審核程序」向總部設在倫敦的 EMA 遞交新藥上市許可申請,審查程序大致有幾個階段,首先是申請文件遞交至 EMA 完成資料完整性的確效,此階段稱為遞交確效期,期間為期 120 天。
第 120 天時,EMA 會列出所有問題給申請藥證的公司,此時審查時間將停止計算,等到 EMA 接獲所有回覆的資料後,再啟動第二階段審核,並接續計時;在審核達到第 210 天,EMA 會出具上市許可意見書含 CHMP opinion,若為正面意見,則可提交歐盟委員會複核,並於 67 天內完成各項行政程序,亦即第 277 天,EMA 就會做出核發藥證的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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