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00511-HK)回購疑違外資持股限制 證監委員會將聆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電視廣播(TVB)(00511-HK)提出回購股份,於今年2月中縮減回購股數兼調高回購價,技術性滿足公眾持股量規定。不過,《明報》報道,回購股份引發外資股東表決權增加,觸及《廣播條例》對外資投票權扣減的規定,以致證監未有就回購授出全購豁免,轉為尋求收購及合併委員會指示,最快將於周三(5日)聆訊。
據TVB最新回購方案,將回購價提高至35.075元,並將回購股數縮減至1.2億股,技術上避免可能出現公眾持股量不足的問題,但此舉卻意外衍生出新問題。當中事涉《廣播條例》對「非通常居於香港人士」的表決權施以限制,並將之歸類為「受限制表決控權人」(下稱外資)。外資據此不能擁有免費電視台逾49%股權,亦需事先獲廣管局批准才能增持股權至多於2%甚至10%以上。
由於TVB向來獲外資基金捧場,是次回購或觸發外資基金持股逾49%。另外資股東如果要在股東會行使投票權,若連同居港投資者等在內佔總投票數逾49%,更要按指定算式扣減外資投票票數。據悉TVB就該等具爭議而對回購過關構成關鍵因素的問題,加上其他事項,尋求收購及合併委員會指示。
事實上,根據新回購方案,若其他TVB少數股東全數接納回購,Silchester及Dodge Cox持股便一舉增至19.42%及12.63%。若連同Young Lion合計持股共73.24%,觸及《條例》上對外資增持股權,甚至扣減投票權的規範問題。收購合併委員會對該回購案的指示,將成為涉及《廣播條例》兼應用於上市免費電視台回購股份的首宗案例,將引起各方矚目。
通訊事務管理局回應指,一般而言,外資股東為《廣播條例》所指非通常居於香港的表決控權人,即「受限制表決控權人」。根據《條例》,「受限制表決控權人」須事先經通訊局批准,否則不可持有、獲取、或行使、
或導致或准許他人行使持牌機構2%或以上的表決控制權。如「受限制表決控權人」違反上述規定,通訊局可根據《廣播條例》向該等人士發出指示,要求該等人士終止其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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