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笛克光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息基準日暨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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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6/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
24,740,869元,按配發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股比例
分配,每股配發現金0.5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
(三)普通股股票股利計新台幣24,740,869元,發行新股共計2,474,086
股。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約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股票股利
台幣9元則以現金發放;股東亦可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同
放棄,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四)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494,817,380元增加至
新台幣519,558,240元。
(五)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在案。
4.除權(息)交易日:106/07/07
5.最後過戶日:106/07/1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1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15
8.除權(息)基準日:106/07/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6/06/20至106/07/15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106/08/08
(三)股票股利發放日: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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