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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精元電腦: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421,136,25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2,113,625股,於106年7月17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60025266號函核准。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腦及其附屬設備軟硬體之設計、製造加工買賣和維護租賃業務。 2.微電腦之開發設計製造內外銷業務。 3.系統軟體及應用軟體之設計開發內外銷業務。 4.電腦通訊控制器材及控制電路板之開發設計及製造內外銷。 5.電子計算機及其他電子產品開發設計製造內外銷。 6.電話機、電話答錄機等通訊產品及零組件開發設計內外銷。 7.各項鍵盤、塑膠射出字鍵及其模具設計開發製造內外銷。 8.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9.F401030製造輸出業。 1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11.各種精密模具(塑膠鋼模、壓鑄模)之製造買賣。 12.各種塑膠射出製品(雙色字鍵、鍵盤、塑膠用具)之製造買賣。 13.塑膠拖鞋、塑膠鞋、運動鞋等之加工製造買賣。 14.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5.C804020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 16.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7.F107140塑膠原料批發業。 18.F113010機械批發業。 19.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2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21.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2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23.F401010國際貿易業。 24.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4,200,000,000元,分為普通股42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32,101,550元整,分為普通股263,210,155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475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2人,任期3年,自105年6月17日起至108年6月16日任期屆滿。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0年7月19日訂立,民國105年6月17日第22次修訂。 八、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10,965,300元整,分為普通股221,096,53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一)減少資本新台幣421,136,250元,每股面額10元,計42,113,625股。 (二)減資比率:16%,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40股(即每仟股減少16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者,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折付畸零股款,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上述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三) 俟後如有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員工執行認股權等情事,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金額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十、減少資本緣由:提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 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9月25日,並自106年10月2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6年9月20日。(私下轉讓者,交割日期為106年9月20日並完成過戶手續。) (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6年9月21日起至106年9月29日。 (四)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6年9月19日起至106年9月29日。 (五)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6年10月2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二、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6年10月2日,以匯款方式或無匯款帳號者採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民國106年9月20日(含)下午4:30分前將持有現股之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6年10月2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23999﹞。 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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