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樺電子:說明澄清媒體報導關於陳茂榮先生涉入宜蘭喜來登酒店(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糾紛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0 11:02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09
2.公司名稱:振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周刊王、鏡周刊、自由時報電子報、Yahoo!奇摩新聞、TVBS新聞、
民視新聞等媒體
6.報導內容:「振樺電子董事陳茂榮入主天外天公司被控利益輸送涉背信」等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聲明並澄清如下:
(一)陳茂榮先生就宜蘭喜來登酒店(天外天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外天公司
」)之投資,悉屬其個人投資行為,與本公司無涉。陳茂榮先生與媒體採訪對象廖秋鄉
女士、廖女士之丈夫張世鈺間,因該投資案所生糾紛,更與本公司毫無關連。
(二)倘有刻意將陳茂榮先生之個人投資行為與本公司進行不當連結、惡意詆毀他人之不
實言論、行動或報導,致生損害於本公司名譽者,本公司定將採取必要行動,追究法律
責任,俾以維護本公司暨全體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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