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澄清經濟日報C4版報導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0 11:02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8/10
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預期下半年營收較上半年成長逾12%...。」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相關報導係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相關訊息,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訊息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
;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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