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澄清說明106年09月30日工商時報B3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9/30
2.公司名稱:大中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報導
6.報導內容:摘錄工商時報B3版報導之部份新聞內容
法人預估第三季營收將達5.5億元以上續創歷史新高,較第二季大幅成長逾3成。
7.發生緣由:該媒體報導為媒體及法人推估,非本公司發佈之新聞,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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