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扛千條人命!月操480小時 消防員的爆肝日常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7-10-11 17:30
撰文/今周刊 陳柏樺
我曾服務過許多分隊,隊上有 5 輛消防車與兩輛救護車,共 7 輛車,可是每個時段能動用的人力就是 7 名,甚至更少,就是一人開一輛車去現場,大家進火場,車全丟著沒人顧,傷患要送醫也沒人力。
之前遇過的狀況,出勤時我輪值開救護車,眼睜睜看火場裡跑出一名傷患,頭髮燒焦,通常燒到頭部,會判斷是氣管吸入性傷害,須緊急送醫,可是我送不走,就我一個人開救護車,沒人照顧患者,我用無線電跟帶隊官說:給我一個人,傷患要馬上送醫,帶隊官無奈回說「其他弟兄也都有任務在身⋯⋯。」
這樣的情況並不少,真的碰上只能死撐活撐,等其他單位來支援,支援一來、見人就喊「你!跟我上救護車!」還有過一人一車開出去,中途 2 人搭乘救護車去醫院,最後還留了一輛消防車在現場沒人開走。
正常來說,每輛車都應該有人負責開車、有人下去衝。以香港為例,水箱車一車包含駕駛會有 6 人。有次國外同業來訪,開玩笑說:「我們一輛水箱車走下來的人,比你們消防隊一天上班的人力還多啊!」在台灣,一人一車是常態,兩人就很「豪華」了。新屋大火後裝備有改善,畢竟改善裝備只是花錢的問題。新屋事件暴露出火場缺熱顯像儀,行政院就動用預備金幫全台消防分隊添購,一台 30 萬元,全國 550 個分隊,其實金額也不大。
「洋槍洋炮」容易解決,可是換「洋腦袋」不容易,所以制度面仍沒什麼改善。
很難想像醫學系畢業就當外科主任吧?但在消防單位,常有人一進組織就當官的情況,有些長官實際救人、救災經驗不多,對實務較生疏,雖各有強項,但整體而言做出脫節決策的狀況屢見不鮮,比如長官認為深色制服較專業,我們就得穿黑色背心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執行救護勤務。我寧可抗命穿自己買的一件 590 元的黃色反光背心,至少我還能安全執勤、活著被懲處。
(以上由鄭少書口述・陳柏樺整理)
台灣消防員人力與各國相比非常短缺,加上捕蜂抓蛇、貓狗救援等勤務排擠工作,設備方面,逾期使用比率高,也沒定期檢測,使得進火場救災的消防員,其實更想喊救命。
2015 年 1 月 20 日凌晨,桃園市新屋區疑似違建且無營業登記之亞洲保齡球館發生火警,6 名年輕消防隊員不幸殉職,凸顯國內消防救災作業存有諸多問題。」監察院 10 月初糾正桃園市政府的報告如此寫道,也點出「消防員之死」將滿 3 年了,遺憾的是造成消防員死傷風險的問題,多數仍沒有改變。
台灣都會區人口密集、偏鄉幅員遼闊,1 名消防員平均要「負責」1,700 位民眾(戶籍人口數除以消防人力),而綜觀國際大城市,英國倫敦每名消防員約負責 1,107 位民眾,美國洛杉磯為 1,055 人,新加坡為 925 人,日本大阪與東京、香港則為 700 多人,芝加哥與紐約更只有 500 人左右,相較之下,台灣消防員的負擔顯然吃重許多。
「必要時得延長」 月操 480 小時
人員吃緊,只好「搾取」更多工時。消防員多採取勤一休一(連續值勤 24 小時、休息 24 小時,如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與嘉義市),甚至是勤二休一(連續值勤 48 小時、休息 24 小時,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等);勤二休一約等於每月 30 天中,近 20 天須工作 24 小時,每月工時直逼 480 小時,疲勞程度難以想像。「拉長工時就是為了有人可以繼續留在現場,顯示人力有多緊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祕書朱智宇說。
來源:《今周刊》 108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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