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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三星將重返法院 估三星侵權賠償金可望再減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0-24 12:02


蘋果 (Apple)(AAPL-US) 與三星 (Samsung)(005930-KR) 又要為專利大戰對簿公堂。美國法官 Lucy Koh 周日 (22 日) 發布命令,要求雙方再回法院,為 2012 年專利官司的賠償金再做釐清。由於法院重新定義三星僅部分侵權,有望減少三星需支付的賠償金。

這次重回法庭,要討論的是 2012 年的那樁「世紀訴訟」,當時蘋果控告三星侵權勝訴,法院判三星賠償 10 億美元。不過在 2016 年,最高法院重新定義,認為產品如果侵犯設計專利,計算損害賠償時可以只關注設備侵權的部分,即侵權的「製造物」(article of manufacture),不一定是整個產品。


在新的標準下,最高法院在去年 12 月,裁定三星需賠償金額減為 3.99 億美元。

但賠償金額未因此確定,蘋果要求法院推翻之前的賠償裁定,因為三星從未展示過「部分產品」,他展示的是整個手機。三星則求將案件退回地方法院,就賠償金進行新一輪審訊。

今年 2 月,上訴法院將案件退給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繼續審理。

在周日的文件中,法官 Koh 指出,基於先前並未提醒陪審團,「製造物」可能不是整個手機,因此批准重審賠償金額。

法官也在這次命令中,提出判斷侵權的 4 項標準。

  • 原告於其專利中所主張之設計之範圍,包含繪圖及文字說明。
  • 該設計在整個產品中之相對重要性。
  • 該設計在概念上是否不同於整個產品。
  • 該專利設計與產品其他部分之間的實體關係。

法官表示,蘋果負有舉證責任,說明相關的「製造物」是那些,還要證明「製造物」銷售所獲取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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