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列舉慶富缺失五事證宣布獵雷艦採購解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12-13 10:05
國防部今 (13) 日列舉 5 大事證,證明獵雷艦案已達解約條件,並已經正式函告慶富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國防部指出,慶富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 7 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及第 8 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 10 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
國防部列舉 5 個主要事證:
第一,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 7 件金額高達新台幣 64 億餘元的假扣押強制執行,慶富辦公大樓並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
第二,未支付主要協力廠商案款 3600 餘萬美元,慶富自 106 年 1 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
第三,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新台幣 24 億餘元遭國防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第一至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亦未辦理效期展延。
第四,慶富涉嫌詐貸與違法增資,目前已由司法偵辦。
第五,建造(細部)規範書未完成;國內造艦廠房應於 106 年 5 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
國防部表示,依法依約處理本案為國軍一貫立場。後續將針對第一、二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共計新台幣 48 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新台幣 17 億餘元,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慶富為停權廠商;另有關損失求償部分,亦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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