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買彩券無須先向國稅局報備 但要保存集資證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2-13 17:05
台灣彩券公司今年電腦型彩券春節加碼,除威力彩已在 2 月 5 日頭獎加碼 2 億元,而且 5.23 億元頭獎 12 日又摃龜,下期除夕當日 15 日開獎將上看 5.7 億元,同時,大樂透從除夕到初五(20 日)也連續 6 天每天開獎,除夕及初一更各加開 10 個號碼,對中其中 6 個號碼就有機會獲得百萬獎金,共有 400 組百萬獎金。
也由於春節彩券加碼,不少人也與親朋好友集資買彩券,但最近傳出嘉義市去年開出大樂透頭獎,由 1 注獨得新台幣 3.92 億元,但中獎人出面領獎時表示,該大樂透是他與友人集資購買,因此要求將一半獎金給友人,由於事前未報備集資,加上金額超過贈與稅 220 萬元課徵門檻,需再繳 2000 多萬元贈與稅。
不過,對此,財政部賦稅署 13 日指出,民眾取得公益彩券中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採分離課稅,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且其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台幣 2000 元,才按 20% 扣繳所得稅款。
至於中獎獎金,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並不涉及贈與稅問題,除非是領到獎金後要贈與給親朋好友,才會涉及贈與稅問題,因此,請民眾放心。
此外,由於集資購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的經濟活動,賦稅署也說明,集資行為並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佐證資料,以備查考,如果真的中獎,國稅局再依個案去認定,也因此,如果集資證明文件越充足,就不用擔心被課贈與稅。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保留集資購買證明,不只是避免課徵贈與稅問題,主要也是保護自己,萬一中獎有人不認帳,這些都是法庭事證。當然,如果是固定集資買彩券,國稅局建議,彩券最好是全部影印下來,並各自保留一份,國稅局也會了解是誰去購買、在哪家投注站購買?
若是現金集資,可以寫個協議書,如果是固定匯款或是單次匯款,存摺就會有匯款金額細項,集資的證據力就更充足,當然如果是親人集資,國稅局坦言,集資證明資料就要更充足,不過,國稅局也強調,還是要視個案來認定。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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