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工業:應證交所要求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6
2.公司名稱: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7/03/25聯合報電子報
6.報導內容:帝寶砸20億 泰國建廠、主攻維修
7.發生緣由:
(1)該篇報導非本公司發佈之新聞,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2)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投資資訊,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若有
取得或處分資產等重大資本支出,公司必依主管機關法令規範揭露相關資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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