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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寶工業:應證交所要求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3/26

2.公司名稱:帝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107/03/25聯合報電子報

6.報導內容:帝寶砸20億 泰國建廠、主攻維修

7.發生緣由:

(1)該篇報導非本公司發佈之新聞,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2)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投資資訊,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若有

取得或處分資產等重大資本支出,公司必依主管機關法令規範揭露相關資訊。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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